据天泉新闻于2024年11月05日 14时06分17秒发现,女子酒后跌落坑中死亡 同饮者担啥责热点,2023年12月,四川凉山普格县,女子沙某某和朋友一起吃饭喝酒后独自走进一条小巷,跌落坑中意外死亡。家属认为,沙某某的死亡与当晚的聚餐饮酒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将9名聚餐者起诉至法院,索赔98.4万余元。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普格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三名饮酒者共赔偿18.3万余元。一审判决后,沙某某家人不服,提起上诉。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事发:
女子酒后跌落坑中死亡,家人起诉9名聚餐者
女子沙某某与格某某是朋友。2023年12月5日下午,格某某邀请沙某某在普格县某镇街上一家餐馆吃饭,阿某某甲、陈某某、徐某某、马某某、吉某某乙、胡某某、阿某某乙、阿某某丙经过朋友之间互相邀约参加了该聚餐。此前,沙某某与阿某某甲等8人均不认识。
吃饭期间,格某某、阿某某甲、陈某某、沙某某共饮啤酒,徐某某、马某某、吉某某乙、胡某某、阿某某乙、阿某某丙6人未饮酒。饭后,阿某某甲提议去歌城唱歌,马某某、吉某某乙饭后离开,其余一行人到餐馆旁边的KTV唱歌,继续饮用啤酒。之后,徐某某、胡某某、阿某某乙、阿某某丙陆续离开歌城,在歌城期间,4人也未饮酒。
次日凌晨,在唱歌饮酒结束后,沙某某独自走进一条小巷。格某某发现沙某某不见了,就让陈某某先回家,自己去寻找沙某某,无果后也回家了。次日,附近居民发现沙某某倒在坑内遂报警,警方到场后确认沙某某已死亡。沙某某的死亡原因未进行鉴定。
沙某某的父母安某某、吉某某甲认为,女儿沙某某的死亡与当晚的聚餐饮酒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于是将格某某、阿某某甲等9人起诉至普格县人民法院,判令各被告向原告支付二人婚生女沙某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03.3万余元。庭审中,沙某某父母将诉讼标的变更为98.4万余元。
判决:
死者承担主要责任,3名同饮者负次要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沙某某死亡前曾大量饮酒,虽然未对其死因进行鉴定,但沙某某在大量饮酒数小时后进入小巷跌落坑中意外死亡,其饮酒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应存在一定因果关系。朋友聚餐并共同饮酒是现实生活中常见的社会交往方式,参与饮酒者本人对自身健康应具有高度注意义务并谨慎防范危险发生。沙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自己的酒量及身体状况并预见到大量饮酒可能产生的危险后果,但其明知危险后果却在聚餐时大量饮酒,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一审法院酌定为80%的责任。
法院认为,格某某、阿某某甲、陈某某在吃饭期间均和沙某某共同饮酒,酒后对沙某某未尽到合理安全注意义务,未预见到大家在酒后的危险后果,在结束饮酒后未对同行人员尽到相互照顾的义务,以至于沙某某在酒后无人看管的情形下独自进入小巷跌落坑中意外死亡。3人存在一定过错,负次要责任。
基于格某某为聚餐的发起者,一审法院酌定格某某对沙某某的死亡承担10%的赔偿责任;阿某某甲是唱歌的发起者,一审法院酌定阿某某甲对沙某某的死亡承担6%的赔偿责任,陈某某对沙某某的死亡承担4%的赔偿责任。
法院还认为,徐某某、马某某、吉某某乙、胡某某、阿某某乙、阿某某丙并非此次聚餐的组织者,也无饮酒行为,几人均不认可与沙某某有劝酒行为,安某某、吉某某甲也无其他证据证明几人对沙某某有其他的侵权行为,应由安某某、吉某某甲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一审法院认定徐某某、马某某、吉某某乙、胡某某、阿某某乙、阿某某丙不承担沙某某死亡的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对沙某某死亡产生的各项损失认定为91.7万余元。根据责任划分,普格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格某某向安某某、吉某某甲支付沙某某的各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91711.60元;由阿某某甲向安某某、吉某某甲支付沙某某的各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55026.96元;由陈某某向安某某、吉某某甲支付沙某某的各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36684.64元;驳回安某某、吉某某甲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安某某、吉某某甲不服,提起上诉。5月31日,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通过阅卷、询问的方式进行了审理。法院二审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8月5日,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编辑 张莉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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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特叔:成年人的事自已负责!只要自己不强迫别人喝酒!
2、网友川三皮:以后聚餐先签免责声明
3、网友微笑圆月SXf:怪酒不怪人如果没有酒就不会有事,应该判做酒的人。
4、网友灵敏6309117266:现在怪事,只要出了事明明是自己的责任却千方百计找理由向对方所赔 ,这种怪事之所以越来越多严重与法院分不开,不知是法律条款的问题还是法官和稀泥的问题。
5、网友博学葡萄2H4:判决合理吗?如果是喝酒S的,怎么不去找酒厂陪,怎么不去找挖坑的部门陪
6、网友sanwin66:沙某的父母为啥姓安和吉???
7、网友风起中山:成年人有自主行为能力,自愿喝酒时,在他人没有劝酒情况下,喝多少与他人无关,出事故判同桌人有责就是无理,法院该判事发坑的责任。
8、网友直爽用户老玩童:为什么不起诉在小巷制造坑的人?
9、网友率真鲸鱼dIj:那有这样的法官判决乱导向,把这个社会搞得定乌烟瘴气。
10、网友海哥观世事:胡乱判决,只要没劝酒,就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酒后的安全注意义务更是无稽之谈,无法律依据,请问我自己都喝醉了怎么照顾别人?
11、网友伊吖吖哎呦喂:醉酒有风险,成年人有自己的认知,不应该让其他人赔。
12、网友心的旅程orJv:这个社会告诉我们做人要独来独往。
13、网友西土豪:只要没有强行劝酒就不应当担责
14、网友正能量山雀fV:为什么不起诉坑
15、网友CN201709:这判决真是荒唐,自己喝酒,自己应该对自己负责,还懒他人了
16、网友微笑松鼠CJ2:哈哈哈,以后聚餐喝酒已经是一件高危行为了
17、网友一啵王炸:成年人,自己在清醒的情况下去喝,酒后无论什么后果不应该找别人的麻烦
18、网友优雅山雀V:这个判决有意思。酒和坑都没责任,一起喝酒的倒霉。天理啊
19、网友橙子爹:这样的判决祸国殃民
20、网友逍遥农夫果园:以此判决是否可以推进,酒厂造酒,店家卖酒,还有挖坑单位个人,全部有责任[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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