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泉新闻

西安警方回应女子报案被辅警怼

来源:长江网 时间:2024-11-22 07:25 阅读

据天泉新闻于2024年10月03日 08时35分14秒发现,西安警方回应女子报案被辅警怼热点,9月29日,有自媒体博主发布视频称,一女子前往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报案时,该局经侦接待室一名警方人员口头告知该女子:“受理都受理不了,哪来的立案啊”“不受理就是口头告知你”,并称“法院是我们的上级”。视频中警方人员的如此回应,引发网友关注。

相关视频截图

网传视频显示,报案女子系因讨要某公司欠款一事诉至法院,后法院告知其此案或涉刑事案件,需警方出具此案不涉及刑事案件的证明法院才能立案。

9月24日,该女子前往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报案,该局经侦接待室一名警方人员口头告知其无法受理。随后报案女子提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警方即便不予立案也应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警方人员则口头答复称,“受理都受理不了,哪来的立案啊,没有一个不受理通知书,不受理就是口头告知你,没办法受理。”

10月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获悉,网传视频中的警方人员为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辅警。经核实,9月24日,碑林分局经侦大队辅警潘某在接待群众万某报案过程中,违反了有关工作规定。后民警主动联系了万某,已受理其报案。

目前,碑林分局已对潘某通报批评,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民警王某责令检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刘某提醒谈话。下一步,碑林分局将吸取教训,加强民辅警的教育培训,增强服务意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当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相关知情人士处获悉,报案女子已和警方再次取得联系,国庆节后此事就可尽快解决。

(来源:红星新闻)

网友看法

1、网友夜湘君:大家的注意力跑偏了,此事的焦点在于法院。法院发现民事可能涉及刑事案件应当主动移送公安机关,而不是让当事人跑到公安局,让公安局出具法律文书。这典型就是把自己的责任和矛盾引到公安局。

2、网友范爷78367:这位辅警那“警察”袖标是自己缝上的吗

3、网友运筹帷幄k688:吃人饭不办人事

4、网友j1a1喜欢近代史:法院其实就是在甩锅,法院认为涉及刑事案件,把卷宗移交至有管辖权的公安分局法制部门,你让当事人去报案,拿什么不予受理通知书,这不扯吗。

5、网友恐龙恐龙强:如果她是辅警。那就是严重的犯法了,甚至涉嫌犯罪,招摇撞骗罪,她穿警服,假冒警察身份,骗当事人不能受理报案,导致受害人蒙受巨大损失。这个要判刑的。

6、网友无双星空JL:出事了的都是辅警

7、网友手机用户凉风习习:辅警不但是出力干事的,更是关键时刻灭火背锅的。

8、网友奕同逍遥游:臂章上写着“警察”,不是“辅警”哦。

9、网友才思敏捷面条ooQ:又是辅警,我国各地都是招聘的辅警和社会聘用临时工吗?政府部门编制那去了?

10、网友qhcjq25589521:为什么涉事的都是辅警?

11、网友你是不是段段段子手:问问她为啥说法院是公安的上级单位?这种人怎么进的编制

12、网友灯火照亮涧下水:得有多大的水平,才会说出“法院是公安的上级?”法院院长听到这句话,真的是美滋滋

13、网友YH云和月:法院认为民事案件可能涉刑,应当主动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并终止审理而不是当事人跑。一个案件不能民事刑事同事立案。

14、网友足智多谋精灵pH:辅警是打工的没有执法权,难道公安局当时没有民警办公吗,怎么由辅警处理事情的

15、网友不名齋主:西安警方辅警可以穿正式警服,是不是也违法了????

16、网友陆平:我们上海是辅警是带写辅警的袖标,警察是带写警察的袖标。上文图片上明显是有警察二字不知西安辅警可以穿带有警察袖标的制服,还是要让辅警来顶替。

17、网友星星啊、:辅警的臂章怎么会是警察?辅警没有专门的辅警臂章吗?

18、网友金色小鱼131:法院一句 或 涉及刑事案件,就把本不该公安的事让公安来过一个程序。明明就是个借债纠纷,为什么非要公安来鉴别一次是不是刑事案件,法院受理后,在审理过程中如真的发现是刑事案件,直接移交不行吗?而且这种概率是极低的。要知道公安机关从受理到做出不予立案要做多少事吗?先取报案人笔录,然后接受报案人的证据,光接受证据这一环节就不知道要填多少表,签多少字,还要上传系统,在很简单清楚的情况下,再写不予立案报告书,再审批。一圈下来,一天两个人都不一定能干完。法院很狡猾,他知道不是刑案,但如果公安不予立案,就肯定收集了很多证据,而公安收集的证据肯定能说明事情的真相,而且可信度很高,那么,再拿到到他的民事审判中去,他就少了很多工作。

19、网友清风楼:弱弱的问一句:辅警有警号吗?

20、网友闻道you先后:为什么各地都是辅警值班而不是警察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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