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泉新闻于2024年11月17日 02时05分18秒发现,媒体评记者采访被袭事件热点,14日,新华社旗下《经济参考报》两名记者在安徽合新高铁中铁七局施工现场采访时遭遇袭击一事引发关注。除手机被抢夺,一记者手部受伤,两人还疑似被工作人员扣押,对方宣称“我逮到人(记者)了,我逮到现场了,我会让你走吗?”
这两位记者被打,或和此前的一篇报道有关。11月12日,《经济参考报》刊发文章,称在合新铁路建设现场发现,多家施工单位为节省成本,以次充好,违规将“三元乙丙橡胶弹性垫层”偷换为不符合铁路行业标准的“再生胶仿制品”。经权威送检,后者拉伸强度和拉断伸长率远低于标准。据悉,弹性垫层是限位凹槽装置关键材料之一,业内人士称其质量直接关系列车高速运行的稳定性。
新闻采访本于法有据,于理应当。我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新闻记者持新闻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八条也提到“有关人民政府和部门应当做好新闻媒体服务引导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
而作为“时代记录者”“真相追寻者”“公平正义守望者”,保护记者采访权,畅通采访渠道,也是实现舆论监督、促进社会进步的必要前提。尤其这种涉及“铁路建设材料”和公共安全的大事,更不容人为掩盖,甚至暴力“封堵”。
在事情发生后的15日晚,安徽定远警方发布通报,称中铁七局项目部5名违法人员已被分别处以行政拘留7-13天。当晚,中铁七局也发布声明,对受伤记者致歉,对项目分部5人就地免职。
近年来,对新闻采访施以暴力的事件时有发生,这无疑是对正常采访秩序和舆论监督环境的破坏,也是对“记者权利”的认知缺失。以新闻的透视、曝光来及时发现问题,对减少隐患,推动社会“重疾”“旧疾”解决至关重要,也能帮助社会实现更安全、公正、科学、合理运转。在此事件中,施暴者已被惩治,但“保护记者合法采访权和捍卫真相同样重要”的理念,还应成为更广泛的共识。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评论员 孔雨童 绘画 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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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徐社宏:此事件应严惩追责相关责任人,才能保护好记者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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