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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鸣笛引众怒:路怒症害人害己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时间:2025-06-17 18:25 阅读

38岁司机熊某持续鸣笛引发众怒,多人上前围着轿车指责阻拦其离开,熊某强行踩下油门后,一人永远留在了重庆巴南区的夏夜。

这本是一场可以避免的悲剧。昨夜(14日)20时40分许,巴南区李家沱街道的一个小区门口,一辆卸货的车辆挡住了道路。熊某驾驶的小轿车被挡在后面,他持续鸣笛,刺耳的声音划破夜空。周围群众的不满被瞬间点燃,多人上前围着轿车指责熊某,阻拦其离开。争执升级时,熊某强行驾车驶离,致群众1死4伤。

表面看是鸣笛惹的祸,实则不容忽视的是情绪管理的集体失灵。

司机“路怒症”爆发:挡道鸣笛尚可理解,但熊某持续鸣笛必引周围人不悦。更致命的是,被指责后,他选择强行踩下油门,最终让怒火烧出了人命。一念之间,车辆变凶器,人命成代价,法律红线,岂容践踏?

再看围堵的群众:劝阻不文明行为本是好意,但变成阻拦其离开,多人上前围着轿车指责,则可能将自己置于险境,不该以自身的安危豪赌对方敢不敢。

此外,车辆挡道卸货也埋下隐患。引发矛盾的起点是一辆正卸货的车辆挡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如果卸货车辆真是图一时方便挡道,极易成为点燃路怒和冲突的导火索。城市精细化管理如何对这类占道行为进行有效治理,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这背后还映射着城市焦虑的缩影:夏夜闷热、道路受阻、噪音刺耳……就像网友感叹:“现在人火气咋这么大?一句‘稍等’能解决的事,偏要闹出人命!”这背后,或许是亟待疏解的社会情绪。

这场1死4伤的悲剧,给所有道路参与者敲响警钟:

法律是高压线,违法必严惩。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剥夺他人生命的借口。方向盘不是武器,车辆一旦成为情绪发泄工具,瞬间就能变“杀人凶器”。熊某已被刑拘,其触碰了法律,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但逝去的生命无法重来。

这也提醒群众,遇到不文明驾驶,不要激化情绪,拍摄取证、记录车牌、及时报警,远比围堵争执更安全有效。监控时代,正义无需肉身挡车,法律自有公道。

给彼此留个“情绪缓冲区”,悲剧或可避免。司机若摇下车窗说声“抱歉,赶时间”,路人若劝一句“师傅别急,货马上卸完”……多一分理解与克制,或许就能浇灭那致命的怒火。

逝者的家人再也等不到他回家吃饭,熊某的家人也面临顶梁柱入狱的打击。两个家庭的破碎,始于一次卸货车辆的挡道,发于一声刺耳的鸣笛,毁于一场失控的情绪。

城市街道不是竞技场,方向盘握得住速度,更该握得住人性。法律没有“如果”,生命无法重来。下次遇到路怒瞬间,不妨默念:退一步,海阔天空;守一法,才能平安回家。

文|记者 郭思琦

网友看法

1、网友DCP27149:他撞死人自有应得之罪!问题是周围人限制他自由是几个意思?有执法权么?违停的卸货车为什么没人管?

2、网友认真的湖泊nh:小车司机是防卫过挡,这责任货车司机负主要责任,拦小车的人估计跟货车司机是一块的,当时小车司机不跑说不定就被人家把车砸了,人打死了。

3、网友well:故意杀人,重判

4、网友诗意河流dPs:我经常这样啊……!!我回家就一条路…门口一堵整条路都堵了……不按喇叭……下去理论吗??要不要再递包烟过去…??

5、网友热情扑克ZY:明明就是故意杀人,却轻描淡写的变成强行驾车离开!

6、网友宏殿天下1:看完视频就晓得谁对谁错

7、网友上官带剪子2025:先不说路怒症的事!我告诉你,就一个开车的事,充分体现现在社会一个极其丑陋的本质,自私!已经到了空前的程度!!违章停车,随意变道,只顾自己,不管别人!在没有制度和严厉的惩处措施,会越来越严重!

8、网友自在海浪ef:个人认为小车司机过错不大,

9、网友重庆马超丨:但是刚刚看到另外一面,就是说的这个司机上面有小孩,附近的居民不让过,全部围起来拍打车窗,把小孩吓哭了,司机才闯的,不晓得真还是假

10、网友正直湖泊:虽然司机导致的后果很严重,但这个事情起因不是由于货车挡道吗?货车挡道了不应该被谴责吗?还有脸围挡别人车辆,一看就是是觉得人多欺负司机,只是踢到铁板了;

11、网友青梅日记:同情小车司机,虽然罪不容赦,但堵路卸货的、指责阻拦的也真正是可恶,不懂体谅他人憋屈,还非要激怒和点燃他人情绪。

12、网友手中无剑心中有剑:看视频应该是两次撞击,第一次司机上车后撞向人群后快速驶离,有人受伤倒地。约一分钟后司机再次驾车冲击人群,第二次撞击造成损害应更大

13、网友辉度仔:这种情况死刑跑不了吧?

14、网友大地:很多人替这个司机辩解的,这个司机做法就不对,货车挡路,正常人也就按几下喇叭下催一催,催不动下车去找货车司机沟通去,谁会闲的能按十几分钟,和货车司机的矛盾硬生生变成和周边居民的矛盾,脑子就不正常

15、网友辣妈私房菜:业主们太傲娇,别人按个喇叭有错,至于那么多人围堵别人,推搡别人,不准别人开走?别人车上还有娃儿!公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犯了罪付出刑事责任,自己去后悔,但是值得我们反思的是这些围堵别人的所谓正义之士,跟黑社会有区别?

16、网友用户5027132278442:货车司机最罪魁祸首,应该是同等主要责任……

17、网友远去的飞鹰Fy:群众不满鸣笛骂两句得了,拦着车骂,群众也不是省油的灯

18、网友江州大豪:哪里是强行驶离造成的,我看视频里面是报复性驾驶撞人。

19、网友上进海风WVH:天天牛哄哄的嘴炮满天飞,就像这个世界都是他的宇宙无敌思密达,这回踢到钢板上了[捂脸] 古人云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灵光一闪]

20、网友高贵画板FV:官方说的凶手强行驾车驶离,那说明货车虽然挡路了,但还是能通行啊!要不他怎么强行驾车驶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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