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杭州一网友发文称,其母亲在散步时误踩到化学品氢氟酸(俗称“化骨水”,常被用于清洁玻璃、陶瓷等器皿),出现心脏衰竭、呼吸停跳等症状,当晚被送入ICU,后经医治无效不幸离世。杭州警方表示,事发现场的氢氟酸已废弃很久,初步判断非恶意投放,后续会继续加强排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搜索发现,氢氟酸属具有“急性毒性”的危险化学品,却在多家网购平台可直接购得。
网友发帖——母亲在没有围挡的征迁荒地散步不慎踩碎氢氟酸塑料瓶当场便无法行走
9月14日晚,杭州一网友通过社交平台发文称,其母亲于9日上午9时散步时误踩到氢氟酸,当场便无法行走,送医后被确诊氢氟酸中毒。下午3时开始出现心脏衰竭、呼吸停跳等症状,经过抢救后短暂恢复,后又转入重症监护室,当晚心肺功能衰竭,最终离世。
对于详细事发经过,当事网友在贴文评论区表示:“那一片是拆迁的地方,我妈开店的后面,有一座后山,被征收拆迁了但是一直没动工,也没围起来,周边很多人就每天去那里散步,也在后山空地种种菜什么的,应该是征收拆迁以前的人遗留的,很多年了,所以装的那个壶(塑料瓶装物体)老化了,一脚就踩破了。我们报警以后,民警连夜出动,挖了2遍,又挖到了2壶氢氟酸。警方还在查,也找了当地政府,态度很负责。”
警方回应——事发于山间野路,氢氟酸装于白色塑料瓶具体来源目前仍在调查中
9月15日,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办事处发布情况通报称,9月9日,涂某某(女,52岁)在进入闲林中路附近空地时,不慎接触废弃氢氟酸中毒,送医后经抢救无效于9月14日凌晨不幸身亡。公安机关在接警后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生态环境部门已按规范完成现场无害化处置;街道正在全力推进善后处置工作。目前,事发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9月16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事发地辖区派出所获悉,死者涂某某踩到氢氟酸的地点位于余杭区星洲竹影翠庭小区南侧后山上的山间野路,现场氢氟酸装在白色塑料瓶中,来源目前还在调查中,初步判断非恶意投放。民警表示,事发地的氢氟酸已在此废弃很长时间,无法很快查出结果,建议散步人群注意脚下,后续会继续加强排查。
记者查询——多家网店在售各剂量浓度氢氟酸确未提及不慎接触的严重后果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查询到,氢氟酸是氟化氢气体的水溶液,是清澈、无色、发烟的腐蚀性液体,有剧烈刺激性气味,具有极强的腐蚀性,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能强烈地腐蚀金属、玻璃和含硅的物体,如吸入蒸气或接触皮肤会造成难以治愈的灼伤,需要密封在塑料瓶中,并保存于阴凉处。依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氢氟酸属于“急性毒性”危害级别中的类别1,即毒性最高,皮肤接触会致命。
记者在多个网购平台搜索发现,多家商户均有销售“氢氟酸溶液”“氢氟酸标准溶液”“HF水溶液”,根据不同剂量和浓度,售价从8元至近百元不等,有商家销量超万件。多家网店的氢氟酸商品详情页显示,该产品适用于玻璃清洗、瓷砖清洗、石头作旧、去除氧化物等,但注意事项仅写道“操作过程中全程戴手套,不可与皮肤直接接触,若触碰到皮肤立即用清水清洗”,却未提及不慎接触氢氟酸的严重后果,以及需在通风、戴安全面罩的情况下使用等详细操作准则。此外,有网店在商品详情页放置了一份“免责条约”:“买家拍下即默认了HF水溶液的安全使用知识,以及有相关化学使用经验,为了您和您的家人安全请不要胡乱使用,任何情况引起化学事故的,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卖家不承担任何责任,与卖家无关。”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白仲夏 编辑 刘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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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南海夜话:重点是这些剧毒物品网络平台可任意购买,这才是最可怕的。那么,谁在负责监管?
2、网友偷懒的蜗牛:剧毒品随意丢弃,这不属于恶意吗?那属于哪种意愿呢?
3、网友大气铅笔Pp:环保局监管失职,可悲啊[流泪]
4、网友七星142716532:网上卖的下水道疏通剂,不知道是不是这玩艺?视频里,一条鱼放进盆里,片刻后搅一搅盆中液体,鱼己经不见了[发怒]太吓人了。
5、网友飞觞醉月:這個妥妥的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想想把沒有任何安全設施的放射性物質隨意亂扔導致非特定人員傷亡會是什麼結果,這個也一樣。
6、网友庞庞:应付全责,死刑。
7、网友知明道达:警方初判不是故意,可以理解。但危化品在网上随意就能买到,让人后脊背发凉。危化品应该加强管理,对出售危化品的商家更应该加强监管。对购买、使用危化品的人或单位应该加强指导和教育,对危化品使用后的处理应该有专门渠道,而不是埋了了事。一埋了之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应该追究有关人或部门的责任。愿逝者安息,愿警钟长鸣!
8、网友风平浪静1011:随意丢弃这种剧毒化学品不管有意无意都要追究刑事责任,警方必须得彻查。若无意丢弃则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若有意丢弃那就是报复社会,属于无差别故意杀人。
9、网友喜乐常安:这种有“巨毒”的危险化学品,居然可以直接在网购平台购买,可怕…[泪奔]
10、网友顺其自然1086196615947:这种剧毒物品怎么能在网购平台上出售,物流运输途中多危险,监管部门干啥去了?
11、网友好学小猫6A:氢氟酸作为剧毒产品,必须严加管控,从生产、销售、使用及处理各个环节抓起,严防此类悲剧再次发生!!!
12、网友伦敦精神疾病研究院:我小时候在某个电池厂的临近拆迁的宿舍楼里,看到一个白色塑料瓶,里面有液体,我一踩,液体就喷出来,流到地上马上剧烈反应冒泡泡,应该是浓硝酸或浓硫酸,非常后怕。
13、网友小小脚步:危险品随意扔,竟然把不慎用在受害者身上。。。
14、网友英明果断葡萄Z:附近或拆迁区域必有用此危害性的人或单位,只有彻底追究,找到投放人,才是你们的责任。无论是有意或无意投放都是一种犯罪。
15、网友柳岸听风:剧毒品随意丢弃,这毫无法律常识,危化品散放本身就违法,造成后果就涉嫌犯罪!
16、网友智者高山Nz:问题在于如此剧毒液体,为什么会被随意丢弃!不管此物被丢弃了多久,它毕竟是剧毒液体!怎么也要做特殊处理吧!就像医疗垃圾及化工废弃物一样,不可直接丢弃于大自然环境中!所以,不可因丢弃很久而放弃追责!
17、网友lige6868:“民警表示,事发地的氢氟酸已在此废弃很长时间,……” 民警听谁说的呢? 谁知道这么危险的东西被暴露在野外,对植物、动物、土壤有多大的危害吗?
18、网友xqt1215:这次坚决支持家属索赔!
19、网友流浪地球的汉子:这跟92年山西忻州那个放射性金属元素钴-60中毒案件差不多!必须严查责任人!
20、网友自在的睿智云朵:既使不是故意的,也要追究拆迁方的责任!这么重要的剧毒品就不应该遗漏在拆迁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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