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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捕鸟400只 法院要求其喂鸟10年

来源:安徽商报 时间:2026-01-10 11:04 阅读

蚌埠一男子因猎捕野生鸟儿,被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蚌埠市中院判决其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12万元。近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各方达成协议:男子喂鸟10年。

2020年至2021年,男子胡某某多次通过架设捕鸟粘网或药物毒杀的方式,非法狩猎黑水鸡、斑鸠、麻雀等野生鸟类共计400余只。

检察院认定该行为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蚌埠市中院判决,胡某某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12万元及鉴定评估费800元。

因判决生效后未获履行,案件进去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官深入调查发现,胡某某一家以务农为生,大女儿正在读大学,小女儿无自理能力,全家每月仅依靠低保金生活,再无其他收入来源。

尽管胡某某愿意配合执行,但其确实无实际履行能力。面对这一难题,执行团队开展多轮研讨,最终创新提出“以劳代偿”方案。

在征得检察院、居委会及胡某某本人同意后,各方达成协议:胡某某每年需提供粮食200斤用于野外鸟类喂养,履行期限为10年;同时,他需根据居委会安排,参与生态环境护理、护林护鸟、秸秆禁烧巡查、环保宣传等劳务工作。该方案由法院、检察院与居委会共同监督执行。

为切实推动协议落地,近日,蚌埠中院组织开展了一次现场执行活动。在执行现场,胡某某手捧一盆玉米,在林间抛撒开来,为越冬鸟类提供安稳的取食场所。这是蚌埠市首例环境公益诉讼以劳务代偿方式执行的现场,撒食喂养持续了近一个小时,见证着司法温度与生态保护的独特结合。

“现在知道了捕鸟对自然环境的危害,以后一定用实际行动保护鸟类、保护生态。”胡某某说道。

安徽商报 元新闻记者:张剑 实习生:陈嫣然

审核:杨菁菁 编辑:张雪子 校对:解明傲

网友看法

1、网友端庄云朵f9:看出司法的人性化! 执法有情![赞][赞][赞]

2、网友可爱的汤姆:这才是温情执法,为什么河南小伙抓鸟被判十年?

3、网友更改CJ:牛逼,[赞]这就是进步,但是要让他的付出大于收益,既能执法威慑他人,又不失人情

4、网友松江巨浪:我邻居小国是个复员兵,在家等待分配期间上大西山去玩耍,掏了5只燕隼(猫头鹰)幼鸟,被法院判了10年徒刑,不知他这罪是咋判的?

5、网友仁爱橙子L:捕鸟400只,不该追究刑事责任吗?我们提倡法院温和执法,但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今后这部法律将是一张废纸。

6、网友忒难管:这个方式比罚款好[赞][赞][赞]

7、网友飞鸟0202:这事咋说呢?我这有个农村大爷,打了100多只麻雀,判了一年,实刑啊

8、网友沈星予珩:捕鸟400只本就违法,法院的以劳代偿方案既人性化又有警示作用,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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