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泉新闻

罗永浩称将起诉锤子科技投资人郑刚

来源:罗永浩·钮祜禄 时间:2024-11-22 07:03 阅读

据天泉新闻于2024年08月26日 16时04分08秒发现,罗永浩称将起诉锤子科技投资人郑刚热点,关联阅读:“真还传”第二季 —— 从6亿到13亿

从去年一月份开始,在长达一年半多的时间里,锤子科技的投资人郑刚,在社交网络和一些自媒体上,无数次对我进行了人身攻击、诽谤和造谣中伤。第一次发生的时候,我以冷静和心平气和的方式及时做了回应澄清(详见这里)。之后虽然郑刚一直在网上继续胡搅蛮缠和谩骂到今天,但绝大多数正派体面的正规媒体没有再跟进,所以我也就没有再理会。

今年我因为对“铁/董事件”仗义执言,再度成为舆论热点时,郑刚也火力全开,上窜下跳,把泼了一年多的脏水重新端出来又密集泼了一遍。这一次,因为我刚好处在舆论热点,所以导致一批唯恐天下不乱的无良自媒体再度跟进,对公司和我个人声誉造成了很大的不良影响。目前公司法务已经完成了相关证据和材料的取证,稍后将对郑刚长期的造谣、诽谤、中伤行为进行正式起诉。

郑刚在过去的一年多里,发布了不计其数的视频和图文来恶意中伤我,其中绝大多数内容,都是不包含事实或歪曲事实的谩骂和发泄,下面我挑最主要的几条予以澄清。

一. 关于郑刚逼我回购锤子科技股份官司的真相

尽管当年的风险投资协议上有白纸黑字的清晰条款注明,锤子科技的投资股东如果要强制我回购锤子科技的股份(这个“强制回购”的意思就是投资失败后,投资方逼创始人偿还投资本金),必须有超过50%的投资人股东签字同意才能触发回购。但郑刚折腾了半天,也只拉拢了20%多的投资人一起逼我回购,离法律协议明文约定的50%相去甚远。

其中的两个投资人还跟我私下表示,他们之所以跟郑刚站在一起,也只是为了跟自己上家的金主有个交待,还希望我能谅解。虽然我没跟他们一般见识,但这事也确实很难消化,让我想起那句著名的、黑暗丑陋的印度诗歌,“你已经吞下了不少苦药,请再勇敢地喝下这杯毒酒吧”。

于情于理于法,郑刚逼我回购的行为都完全不成立。强行打诉讼官司的话,除非郑刚及其同伙有本事制造法制黑幕和冤假错案,否则绝无可能成功(因为投资协议附带保密条款,所以上述“白纸黑字的清晰条款”我不方便贴出来,之前协议全文已提交给了仲裁法庭),但是郑刚还是发起了无赖诉讼逼我回购。多数投资人跟创业者耍无赖、打流氓官司时,因为自己知道丢人,讲究的是“闷声耍流氓”。郑刚非但不以为耻,还在社交媒体上把自己赤裸裸的无赖行为说得义正辞严。

在这里也顺便说明一下, 如果投资人集体逼我回购成功的话,现实利益上,明显对锤子科技的投资机构有好处,但为什么这么多投资人,并没有像郑刚他们一样逼我回购呢?这里面的原因比较复杂,但一般说来,正规的、体面的、爱惜声誉的投资机构不会在其所投企业的创始人只是创业失败,并无其他严重渎职或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下,逼迫其回购股份,因为这种蛮不讲理的恶劣行径,也会严重影响投资机构的名声和信誉。

二. 关于“锤子科技跟郑刚借了1500万到期不还”的真相

郑刚多次表示,当年锤子科技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时,向郑刚的投资机构借过1500万,后来借款到期后赖账不还,并据此批评我人品有问题。

首先,锤子科技当年向郑刚的机构借款是属实的,到期后没还也属实。但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这一笔公司对公司的借款到期之前,自称是我的朋友的郑刚,已经发起了逼我回购的无赖诉讼,并且连续几个月天天在网上造谣诽谤对我进行侮辱和中伤。所以当郑刚联系锤子科技要求还款时,我觉得又好气又好笑,就让同事答复他:如果你要谈朋友感情,那我就个人掏腰包替锤子科技公司还你们公司这笔钱,但既然谈朋友感情,你就不能跟我耍无赖,在明明有白字黑字条款的情况下还打流氓官司逼我回购,也不能天天在网上辱骂我;如果你要跟我不谈朋友感情,一切公事公办,那公对公的借款,就不要让我个人替公司还款,这才叫公事公办。

其实,以我一贯的厚道,十多个亿的公司债务都主动承接下来,并完成了过半,难道会真的不替公司还这一点点钱吗?但是,以郑刚这一年多来毫无道德底线的无赖操作,这笔钱如果我个人替锤子科技还给他的公司,也一定是真还传大结局前,最后最后最最后的一笔^_^ 并且给他的前提条件是要他拍摄一段网络视频,表情极度诚恳地认错道歉,并做出绝不对任何创业者再犯下这类流氓恶行的郑重承诺。如果到时候郑刚有种,死要面子不要钱,我就给他点个大大的赞,然后把这笔钱捐作公益用途。

后来郑刚要求来我这里谈谈,我们最后见面谈了一个多小时。整个过程里,他头脑混乱,颠三倒四地说了无数废话蠢话,想表达的基本意思就是,1. 我们好歹是朋友,你不能这样对我,你个人一定要替你们公司还我们公司的钱;2. 我现在很困难,压力很大,所以必须跟你打这个无赖官司逼你回购,否则就得我自己回购。

我听了半天,确定没听错后,几乎要疯掉,这么无耻的话,一个人怎么能说得出口呢?我只好再次重申,我们之间可以谈朋友感情;也可以不谈感情,公事公办。随便你选哪个,我都能接受。但不能对你有利的地方,你就选朋友感情;对你不利的地方,你就选公事公办。这是典型的、病态的,“既要、又要、还要”。郑刚听完,苦着脸把他的蠢话又跟我重复了好几遍,我只好让同事把他送走了。

三. 关于郑刚指责我没给锤子科技老股东分享再创业利益的真相

为了方便说清楚这件事,我先拉一个清单在这里:1. 2018年锤子科技走不下去的时候,第一次自救的尝试,是锤子科技内部团队孵化的子弹短信项目。该项目独立出去成立公司时,因为是内部孵化的项目,锤子科技直接占了25%的原始股份。

2. 锤子科技和子弹短信相继失败后,2019年,我为了赚快钱还债,去做了小野科技。但只做了大半年,就因为行业政策方面的巨大不确定性,还没来得及给锤子科技的老股东做完股权方案,就选择淡出了这个行业。

3. 2020年春节后,启动直播电商公司,设计公司的股权架构方案时,我跟我的合伙人也为锤子科技的老股东们做了5%的原始股方案(因为直播公司一开张就盈利,我们甚至高高兴兴地为更早的“老罗英语培训”的三位投资股东,和锤子科技的几位合伙人,以及一批锤子科技失败后不离不弃的老兄弟老姐妹,即“甄嬛和她的朋友们”,也都做了“亲友股”方案)。但因为政策合规性和流程,以及一些约束性协议方面的问题,这部分股权要到2025年1月31日前后,才能全部落实给这些老股东、老合伙人和老同事。

4. 2022年启动细红线科技公司时,因为细红线是一开始就是拿投资启动的公司,所以第一天就为锤子科技的老股东们留出了5%的原始股份。

去年一月,郑刚突然在网上对我发难,按他本人的说法,原因是,

1. 郑刚觉得我给锤子科技的老股东留了细红线的5%原始股太少了;2. 郑刚觉得我不应该在给锤子科技的老股东分细红线股份的签字协议上,要求他们领取股份的同时,书面声明放弃锤子科技股份的回购权;3. 郑刚觉得我做过的这几家公司,只有直播电商公司最后是赚了钱的,但这家公司并没有给锤子科技的老股东分股份。

针对这几条,我在这里尽量给出清晰明了的答复:1. 一个成年人,甚至不必是专业的投资人,就得明白做投资是有赔有赚的。投资不是借款,自己决策的风险投资失败的时候,就得认。承受不了这个结果对创业者下黑手的,肯定是邪恶的资本家;承受不了这个结果跟创业者闹脾气,胡搅蛮缠,到处泼脏水的,肯定是巨婴资本家。

2. 创业者拿基金的投资,只要尽了全力,亏钱后,并没有法律和商业伦理方面的责任。当然,从情感和道义上,如果创业者愿意在下一创业项目启动时,为前一个项目亏了钱的投资者做一些补偿,是非常重情义的做法。但这不是创业者的义务和本分,也不是常规做法。

3. 郑刚觉得我给锤子科技的老投资者们在新公司里留的股份太少,还因此辱骂我。那就请郑刚这位“专业投资人”说说,中国这十几二十年的科技创业潮,有百分之几的连环创业者,是在再创业时给旧公司的老股东们,几乎每次都做了5%左右的原始股权方案的?

4. 新公司成立并融资时,投资人要求创业者披露并消除身上的财务风险及隐患,是专业投资机构的常规做法。否则新公司将来成功了,之前旧公司的某些老股东如果发起恶意诉讼,就会让新公司和创始人都蒙受巨大损失。我按照专业投资机构的风控要求,请那些自愿领取细红线原始股权的锤子科技老股东,领取时配套签署放弃回购主张的声明,是再自然不过的常规做法。如果非说这件事有什么不正常、不自然,那就是大部分的再创业者,通常不会为旧公司的老股东们做这种原始股方案。

郑刚作为专业投资者,不可能不知道这些行业常识,但他在网上就此事对我胡搅蛮缠时,拿不出事实和道理,只会失控地发泄和拙劣地煽情,鬼扯什么“你为什么要伤这么多投资人的心?”“别人却在寒风中瑟瑟发抖”,这只能理解为非傻即坏了。

5. 最后说一下,交个朋友为锤子科技老股东做的5%原始股权方案,明年一月底落实时,将按照当年锤子科技投资比例分配给锤子科技的老股东,但不包括郑刚,以及跟郑刚沆瀣一气,共同发起无赖诉讼的那部分锤子科技股东。我做这个决策的时候,同事们都觉得特别爽,以为我快意恩仇。其实我没想那些,我只是觉得以德报怨,何以报德,让那些缺德的股东拿不到,让那些有德行的股东因此多分一些,肯定是更合理的安排。

四. 关于为什么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我任由郑刚在网上造谣诽谤侮辱我,没有对其进行还击的真相

首先,作为拿了投资,并亏掉了钱的创业者,无论面对多糟糕、多蛮不讲理的投资人,无论遭遇投资人多恶劣、多不择手段的攻击和迫害,都最好能保持沉默,否则就很容易被不了解真相的愚夫愚妇不由分说地批评为“忘恩负义”,就好像我年轻时...... 你懂的^_^

其次,在做锤子科技那些年里,我和郑刚,除了投资者和被投资者的正常关系之外,也有过对产品的很多交流,和不止一次的互帮互助行为,不能说完全没有个人感情。这也是我不到万不得已,不愿意反目成仇的一部分原因。

郑刚这个人脑子一直比较混乱,没什么逻辑,但过去一直是一个做事很积极,很有热情的人。这些年也许是因为投资行业压力太大,他的变化非常明显,很多时候显得不是很正常,好像完全丧失了一个成年人的基本自控能力。

比如时不时半夜在社交媒体上写一些情绪失控的文字骂人,天亮了起来又急忙删掉。比如对我又是发起诉讼又是辱骂攻击,折腾一段时间感觉好像改变不了什么,于是就给我发信息套交情说软话,要我“如果还能念着对方哪怕一点点的关系”如何如何,因为他的要求非常荒唐,我不知道该如何回复,他看我没有回馈,过几天又到网上破口大骂。上文所述的公司债务问题发生时,他感觉不妙,又来找我和颜悦色地谈和解,提无理要求被拒后,回去又拼命泼脏水......

这几年郑刚最不正常的一次是,他跟一个小明星闹离婚时,情绪失控,带了一票人半夜去女方家抢走了孩子,新闻报道中说他抢孩子时还殴打了老婆和老丈人,事件的很多细节令人咋舌,事后郑刚被公安拘留了36天,郑刚出来后否认殴打老婆和老丈人的指控,但媒体证实他抢孩子和被拘留36天属实(以上都是媒体大规模报道过的公开信息,即著名的“郑刚夺子事件”)。

很多人奇怪以我的坏脾气,怎么会让郑刚连续骂了一年半多竟然也不还击,甚至因此觉得我理亏或有什么把柄在他手里。其实是因为这些年,我看着他渐渐变得越来越不正常,虽然有时候被他搞得也很生气,但念着过去的情份,也是多少有些难过的。所以如果没有无良媒体跟进炒作,导致事实上发生对我和公司的严重负面影响,我尽量都选择能忍则忍。但这件事闹到现在这样,也只能公开反驳和澄清了。

除了上述澄清的内容,郑刚这一年半里对我的侮辱谩骂,基本上都是纯粹失控的情绪发泄,以及阴险的恶意构陷,不值一驳。有兴趣多看一些的朋友,不怕恶心的话,可以自行在社交媒体里搜索“郑刚 + 罗永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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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郑刚之外,这段时期网上还有很多烂人和精神病人,对我和“真还传”造了大量的谣言,其中个别的还流传较广。接下来我和我的团队也会不定期写文章、拍视频,做相应的辟谣工作。

网友看法

1、网友知情达理熊猫A3:老罗牛的地方就在于,你看这文章的时候、脑子里浮现的就是他的声音和表情。

2、网友大碗:一如既往的支持[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3、网友拨剑四顾心茫然:支持老罗,有理有据,条理清晰。投资本来就不同于借款,被投资方没有偿还的义务,怕赔钱就别投资,想做稳赚不赔的投资就买国债。

4、网友正宗乌龟鱼:这篇文章成功的把我对郑刚的讨厌化解为同情了。老罗是厚道的

5、网友开朗暖阳MN:老罗就是牛,思路清晰,有理有据,进退自如

6、网友进取简易:用微博之力支持罗老师。这个社会需要罗老师这样正直,敢说的人。

7、网友参考意见:如果你要跟我不谈朋友感情,一切公事公办,那公对公的借款,就不要让我个人替公司还款,这才叫公事公办。[赞][赞][赞]

8、网友麻瓜:面对诽谤能保持克制,有度量。

9、网友透彻之眼:郑刚压力太大,崩溃了,导致精神失常,人穷志短了

10、网友兼城:https://m.toutiao.com/is/ihdmx83Y/ 兼城:成都市国资委应该很庆幸,遇到了罗永浩,如果换成其他人,3个亿的投... - 今日头条

11、网友郭大侠零零发:罗老师,什么时候发布新产品。[呲牙]

12、网友S3赛季:老罗牛批 惹谁不好惹杠精界的鼻祖! 老罗逻辑牛批真不是盖的! 就喜欢看他怼人!有理有据有节! 话说第三章咋还不出?!

13、网友农民356243:老罗可以的[赞]!起码敢叫板几个小小资本家[大笑]大的他虽然也惹不起。但敢惹小的也不错了。

14、网友九鞭杂评:国内投资行业得像美国学习。允许失败不强制个人回购,公司行为就是公司行为。鼓励失败后再次创业的创业者给老股东留一定的补偿股份。

15、网友小卒子过河:流量世界暗流涌动~各种颠倒黑白,煽动对立,秀下限……希望老罗多发声,去浊扬清

16、网友五年级啰:特别希望老罗来一次演讲,讲讲这么多年的不容易和坚持!一个理想主义者的坚守。[赞]

17、网友大蓝牙大: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创始人通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具体来说,在公司破产清算时,先用公司的全部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股东也无需超出其认缴的出资额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 万,创始人认缴出资 30 万,若公司破产时负债 200 万,创始人最多只需承担 30 万的债务责任,超出部分不再承担。 然而,存在以下特殊情况时,创始人可能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更多责任: - 股东滥用权利:如果创始人作为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如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公司资产等行为,那么创始人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出资不实:创始人在公司设立时没有足额缴纳出资,或出资的财产价值低于认缴的出资额,对于未缴纳部分,在公司破产时需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比如认缴出资 50 万,但实际只出资 30 万,公司破产时就需在 20 万的范围内承担债务责任。 - 抽逃资金:创始人在公司成立后又将其出资抽回,对于抽逃的资金部分,在公司破产时需承担相应责任。

18、网友自若青山FD:老罗在董宇辉事件的发生还是很正义的,不然小董早被毁了[赞]

19、网友从心出发8380:有情有义有理有节有智慧的罗老师,你是当代青年负债前行的楷模!!!!!

20、网友Mr老姜房车打卡:讲的透彻,逻辑清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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