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泉新闻于2024年11月12日 16时35分35秒发现,90后男子强奸16岁继女获刑3年2个月热点,大皖新闻讯 本该尽到照顾、保护之责,但却动了非分之想,武汉一继父在与继女单独相处期间,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后投案。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公开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何某某因犯强奸罪,获刑三年二个月。
被告人何某某,1991年出生,重庆市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何某某和被害人小苑(化名,2007年出生)的母亲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被害人小苑跟随母亲及何某某生活多年。
2023年10月,小苑母亲居住在重庆市,其证言显示,因小苑较为叛逆,管不住,何某某提议把小苑带到武汉找工作,由他来管,当时并没有想到不便之处。
其后,被告人何某某与被害人小苑二人租住在武汉市,出租房构造较为简易,被害人小苑的床铺位于客厅。
2023年10月24日晚上12时,被告人何某某下班回家,在家吃晚饭期间饮酒,小苑在床上玩手机,饭后被告人何某某想制止小苑玩手机,其间二人有肢体接触,使饮酒后的被告人何某某产生性冲动。
2023年10月25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何某某违背小苑的意志,进入被害人小苑的床铺内强行与小苑发生了性关系。
2023年10月26日,被告人何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侵犯了未成年女性的人身权利和身心健康,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被害人小苑系未成年人,被告人何某某与被害人小苑具有共同生活关系且事实上负有照顾、保护职责,系对负有特殊责任的人员实施奸淫行为,从重处罚。
被告人何某某虽为主动到案,但没有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不符合自首的认定条件。
综上,判决被告人何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 崔恒
网友看法
1、网友省城小武儿:我想知道这小女孩为什么不主动报警,而且还能劝说这男的去自首[泪奔]
2、网友成熟豆花p6:自己的家事家丑不可外扬,下不为例不就行了吗?何必报警呢?
3、网友漫步在黄昏的沙滩上:这消息,这么炸裂
4、网友大话西游2难民:强奸罪三年起步,这个强奸未成年人,居然判了三年两个月 ,还说是从重处罚?滑天下之大稽。
5、网友不凡葡萄oB:何某32岁,继女16岁,不知道她母亲多大?
6、网友灿烂书签9:天涯海角社区看多了吧[捂脸]
7、网友梦酱800:强奸未成年就三年?
8、网友喜爱乐99:十六岁啊,应该是第一次吧,就被...畜牲啊
9、网友One湾仔同学:[呲牙]从重处罚才三年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想做恶的大伙们知道该怎么办了
10、网友薇薇一笑:从重处罚才3年多点,他毁了女孩的一生……
11、网友独奏夜上弦:都投案自首,还没有完全共诉犯罪事实?他都承认强奸了还有什么不清楚的?还有所谓的从重处罚,就才判三年,要是不从重处罚了能就不判刑了是那?强奸罪判三年可以说判的太轻了。
12、网友辉辉会:没收作案工具
13、网友神秘小猫dB:犯罪成本真低!可笑可悲可叹!
14、网友高.实在是高:为什么要自首?多大点事 女孩都没有声张,这下全国人都知道了
15、网友枪未生锈枪顶天:不是孩子叛逆!是我们的教育有问题[发怒]我们八零后,九零后怎么不叛逆?
16、网友昆叫兽:16岁还是18岁才算成年?
17、网友20多岁的时候最潇洒:她妈妈几岁?
18、网友自由的轮船1G:我给你们破案,其实早就有想法了,只是趁着当天喝了酒故意去没收手机为借口试探一下,造成一点肢体接触,后面就爆发了兽性,看见反抗的厉害,害怕了才自动投案
19、网友直爽圆月IpO9Yny:不理解按法律法规对于成年的女性强行违背妇女意愿强奸会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法,对于未成年从重处罚应该五六年至少,判了个起步刑法难道是因为女孩子外地的男子是本地人吗,这个刑法不是太轻了的而是不符合刑法没有谅解书为什么判了刑法的起点
20、网友Mr乐途730:从重处罚,三年?[打脸][打脸][打脸][打脸][打脸][打脸][打脸][打脸]呵呵呵呵呵,从轻处罚三天?
本财经资讯由天泉新闻发布,版权来源于原作者,不代表天泉新闻立场和观点,如有标注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