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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女童被开水烫伤:获赔32万

来源:界面快讯 时间:2024-11-22 02:45 阅读

据天泉新闻于2024年11月14日 17时31分44秒发现,官方通报女童被开水烫伤:获赔32万热点,11月14日,广东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9月29日,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中心小学六年级男孩李某在校内向一名一年级女孩丘某泼洒热水,导致女孩二度烫伤,引发社会关注。事件发生后,韶关市、乳源县领导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力量迅速开展受伤孩子救治和事件调查工作,乳源县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

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李某行为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因李某未满十四周岁,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并积极履行民事赔偿责任。10月14日,丘某监护人与相关方面达成谅解,并于10月15日收到赔偿款人民币32万元。相关部门已依规依纪对县教育局、涉事学校共12名管理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其中3人予以免职。

受伤女孩住院期间,韶关市调集全市最佳医疗资源和医疗技术积极治疗,医院主要负责人组织烧伤科、心理科医生会诊研判,对孩子进行积极治疗和心理疏导,学校安排了两名教师在医院陪护,乳源县委书记、分管副县长等到医院看望慰问受伤女孩。肇事男孩及其监护人到医院向受伤女孩及家人表示诚恳道歉。经治疗后,受伤女孩创面、精神恢复良好,已于10月16日出院,11月4日返校上课。返校后,学校制定专门工作措施持续跟进受伤女孩的心理疏导和教学辅导,帮助其逐步恢复正常的生活学习,并会同李某监护人加强对肇事男孩的教育管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11月11日晚上,丘某监护人反映,在丘某书包发现一张写有威胁言语的纸张。目前,公安机关正依法全力调查。

网友看法

1、网友天下为公:我一直说这不是家庭问题,不是学校问题,也不是教育问题,而是社会问题!

2、网友陌三爷Q:免职他们有什么用,拽来几个替罪羊,能让孩子恢复如初?不把法律健全起来,只会让更多的恶魔肆无忌惮,更多无辜的孩子受到伤害

3、网友岁月静好7902314485230:为女童伸张正义,哪个男孩凭什么敢浇热水,是谁在背后给他撑腰吗,必须严惩所有相关人员,杜绝再发生此类事件

4、网友浅秋陷阱:就想知道,老师怎么做才算没有责任?

5、网友端庄优雅百灵鸟VEG:最终受害者是小女孩和老师,老师教过学生都被倒查,教师是永远的担责者,老师得罪谁了?

6、网友优雅柑桔2x:霸凌者必须重判,不管是否未成年,太恶劣了[刀]

7、网友航体加油:这对女孩来说是一辈子的伤害,发现这种事很多都是出自两广,到底是教育还是家庭出了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保护了谁?永远都是保护施害者受害者谁来保护?

8、网友人民的加特林:真的好笑,泼热水的没事,泼热水的人的监护人没事,然后象征性处理了一堆不相干的人给大家一个交代,这个泼热水的小孩和他的家长从此以后横着走。

9、网友天启骑士团:免职属于自罚三杯

10、网友黑芝麻籽籽:免职只是躲避风头不是处分!

11、网友麦秸蚂蚱: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保护的是未成年孩子还是未成年罪犯?

12、网友聪明水滴6EW:感觉最无辜而需要保护的只有施暴的小恶魔和其家长,受害者则无所谓。大家至少都看到了受害人,而恶魔则被保护隐私,呵呵呵,什么逻辑[what][what][what]

13、网友羚羚妈:建议对哪些骨子里就坏的人必须严惩,无论年龄。

14、网友兵哥:那个教育局说是恶作剧的混蛋,更该重惩

15、网友牧童3456:最起码要在赔偿的基础上,把施暴的孩子调整到其它学校。

16、网友广州各区入学信息汇总:文章有问题: 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李某行为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因李某未满十四周岁,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不是行政处罚,错了两个字

17、网友可靠轮船Pq:未成年人渣保护法

18、网友富足荷叶Wg:就算未成年不处罚,起码应该留下案底吧!

19、网友邀请好友525:不满14岁就不负法律责任?为什么不送少管所

20、网友厦门所见所闻:太心疼女孩了,都遭受这样的伤害了,还被人发纸条威胁,未成年人小恶魔,法律该改一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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