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8月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岚(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岚 资料图
从医学生到副市长
长期在卫生系统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刘岚,女,苗族,1973年3月生,重庆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
刘岚曾在贵阳医学院医疗系临床医学专业学习,1995年毕业后,进入贵州省卫生厅工作长达20余年。她历任省卫生厅人事处副处长、科技教育处处长、农村卫生管理处处长等职,后任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基层卫生处处长。2017年8月,刘岚任铜仁市副市长,2021年4月任贵阳市副市长。
刘岚先后主持卫生部科教司、贵州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和贵阳市科技局多项课题,在《中国卫生经济》《中国医院管理》等核心期刊发表文章数篇。落马前,在贵阳市政府领导班子中,刘岚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
2025年2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刘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
等方面谋取利益
2025年6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刘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刘岚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岚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贵阳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网友看法
1、网友优雅轮船WfN:严惩腐败分子!
本财经资讯由天泉新闻发布,版权来源于原作者,不代表天泉新闻立场和观点,如有标注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