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张海振 记者 文露漪 江苏南京报道
4节5号电池,每年更换一次花费十几元钱,这笔钱到底该由谁来掏?一件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却成为南京一小区住户与燃气公司之间的诉讼焦点。
自2022年起,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陆续将居民小区内的传统机械式燃气表更换为新型智能燃气表。但居民们很快发现,智能表要靠电池“续命”,电池电量一耗尽,燃气供应立马就“停摆”,这让他们很苦恼。智能燃气表的电池到底该由谁负责更换、费用又该由谁承担?多次协商无果后,南京市龙凤玫瑰园小区的14户业主决定将燃气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承担电池更换费用并停止“断电就停气”的做法。
“燃气公司讲南京市有190万智能燃气表用户,就算每户每年的电池费10块钱,那就是1900万元。”在业主薛先生看来,这场由“4节电池”引发的官司,背后牵动着数百万市民的权益。
换上智能表后,他们陆续遭遇突然停气
“稀里糊涂就换了表。”居住在南京市凤凰西街龙凤玫瑰园小区的刘先生这样评价自家的换表经过。
他记得,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下文称“港华燃气”)几年前就开始在小区展开换表工作,分批将传统的机械式燃气表更换为新型智能燃气表。
2022年2月26日,港华燃气的工作人员来到刘先生家换表。“以前我们用的都是机械表,不需要连接电源,每两个月有人上门抄表。我询问为什么要换表,工作人员说,换了表就不用人工抄表了。”刘先生回忆。
当天换表结束后,工作人员向他提供了《燃气表改造工作单》和《民用智能燃气表更换告客户书》。刘先生说,整个过程中,工作人员并未告知他新更换的智能燃气表需要依靠电池工作。海报新闻记者看到了上述两份纸质文件,其中提到智能燃气表具有智能远程抄表、在线充值缴费、安全监控、故障报警等诸多功能,但未提到电池相关内容。《民用智能燃气表更换告客户书》中提到,《智能表用户手册》已发放,但刘先生明确表示从未收到该手册。
换表后,港华燃气方面交给刘先生的《民用智能燃气表更换告客户书》
同小区的薛先生则表示,他未收到任何纸质文件。2023年10月,港华燃气工作人员上门给薛先生家更换了智能燃气表。薛先生回忆,更换燃气表的过程中,工作人员检测了燃气是否泄漏,登记了旧表读数,还向用户确认了新表读数归零,但未告知智能燃气表后续需要自费更换电池,以及如何换电池等内容。
“实际上,他们来安装智能燃气表的时候,设备里面自带着4节5号电池,当时是正常运行的,我们并不知道将来要自己换电池。”薛先生说,换表之后,智能燃气表在玫瑰园小区用户们的家中正常运行,抄表员也不再上门抄表。
然而,换表大约大半年后,部分智能燃气表开始“停摆”。
2023年7月19日,刘先生家的燃气突然停了。“当时我们在做午饭,好不容易联系到燃气抄表员,才知道是燃气表的电池没电了。我购买了同款的电池,自己安上的。”半年后,2024年1月14日凌晨,刘先生和妻子在睡梦中被冻醒,发现燃气又停了,家里靠烧气供暖,屋内冰凉。熬到早上7点多,刘先生拨打港华燃气客服电话询问原因。“客服给我转了三个部门,没有一个人上门查看,最后发短信告诉我,说是因为电池没电断气了。”这次,刘先生购买了某大品牌电池,再次给燃气表“续命”。
龙凤玫瑰园小区居民家中更换的智能燃气表
薛先生也遭遇了同样的苦恼。“换上新表,反而给我添了麻烦。以前我们家很少用5号电池,现在家里得常备。而且这个燃气表电池没电前也没有提示,燃气说停就停,毫无预兆,搞得我们都很焦虑。”
“燃气表属于燃气公司,换电池的钱凭什么让用户掏?”
“换上智能表后,我后悔死了。除了方便了燃气公司,我们用户没感受到任何便利,反而可能遭遇突然停气。”刘先生说,他和妻子年纪大了,腿脚远不如年轻人灵活,家中燃气表被安装在柜子深处,换一次电池对于夫妻俩来说十分费劲。
自从“没电就断气”的情况陆续发生后,玫瑰园小区住户群里关于智能燃气表的讨论就没断过。多数人认为,燃气公司服务不到位,更换燃气表电池的费用不该由用户出。
该小区的住户群不止一个,每个群有四五百人。大家在小区生活中遇到“遛狗不牵绳”“乱停乱放”等问题,都会发在群里,问题通常很快就能解决。这一次,陆续有住户给港华燃气打电话,反映燃气表电池费用的问题,港华燃气则以《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中“燃气用户应当提供燃气计量表用电源”为由,坚称应由用户承担更换电池的费用。
《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
对于这个解释,住户们并不认可。
“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对‘提供’这个词的理解。”薛先生指出,燃气公司方面认为“提供”就意味着用户需要“免费提供”,但薛先生等住户认为,这是燃气公司单方面的曲解。
“我查了《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提供’本身是一个中性词,并不天然包含‘有偿’或‘无偿’的属性。”薛先生举了个例子,《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中提到“燃气经营者应当提供上门安全检查的免费服务”,就明确加上了“免费”二字。“这说明《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的用词是非常严谨的,该免费时会写明,没写明的就不能随意解释为免费。”
薛先生、刘先生等业主通过拨打市民热线、写信等方式,多次反映问题。随后,居民代表及公益律师、港华燃气代表及律师,在街道办工作人员、区政协委员、社区民警等的见证下,于2025年7月进行了协商。
参会的薛先生回忆,协商会上,港华燃气仍然拿《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说事儿,坚称“燃气用户应当提供电源”就是指免费提供电池。此外,港华燃气还提出了两点现实困难:一是全市有190万燃气用户,公司无力提供频繁上门换电池的服务;二是若公司承担更换电池的费用,成本巨大,可能导致向用户收取的燃气价格上涨。
对于上述理由,薛先生坚决反对。“上海市的燃气用户规模更大,也是使用智能燃气表,但上海燃气公司能做到上门免费更换电池,不会因电池没电而突然停气给用户添麻烦,也无需用户承担更换电池的费用。南京燃气用户更少,为什么就做不到?”
“说涨价就是唬人。”薛先生认为,燃气公司推广智能表,节省了大量抄表人力,提高了管理效率,还避免了用户大量欠费,换表的受益者主要是燃气公司。“燃气公司不去计算省下来的这么多成本,却要跟我们算换电池增加的成本。况且气价调整需经过严格的听证和审批程序,他说涨价就涨价?”
与薛先生、刘先生等人的较真相比,也有部分燃气用户认为每年换电池也就花费十几元钱,不算啥,没必要和燃气公司计较。
刘先生告诉海报新闻记者,他家仅每年冬季三个月的燃气费就超过3600元,更换电池的花费还不及这笔费用的零头,但问题的关键不是钱多钱少,“这就不是钱的事儿!法律规定该谁出就是谁出。”
律师:十几元电池费背后,是公用事业企业的责任边界
谈判不成,加之燃气公司“坚决不掏钱”的态度,促使小区部分住户下定决心:花钱请律师起诉港华燃气,通过法律途径明确燃气表更换电池的费用到底该由谁来掏。
最初,小区里有25户业主表示愿意起诉港华燃气,但由于部分业主外出,最终签字委托律师代理起诉的共有14户。
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在接到薛先生的咨询后,决定无偿代理此案。该律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监事会副主任吴宇律师表示:“这起看似标的额仅二十余元的个案,实际上关乎190万户智能燃气表用户权益,关乎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以及公用事业企业的责任边界。这背后的法律问题非常值得讨论。”
他指出,燃气公司单方面将机械表更换为智能表,并未就电池更换责任及可能产生的费用向用户进行明确告知,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当存在机械表和智能表两种计量方式时,用户理应有权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进行选择,而非被强制更换智能表并承担新增成本。
由于14份起诉状的内容一致,法院暂收了薛先生的起诉状。2025年初,该案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立案。11月17日,案件首次开庭审理。
薛先生方诉求:港华燃气支付薛先生已经产生的两次更换智能燃气表电池费23.8元;港华燃气承担起诉日后智能燃气表电池更换全部费用,且不得在电池电量耗尽后采取停气措施;港华燃气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港华燃气代理律师则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燃气表应当是属于港华燃气公司的,因此产生的相关附随的费用,包括维修、定期巡检和更换电池的费用,应当由物的所有者,也就是燃气公司承担。”吴宇认为。
“我们不是胡搅蛮缠,是有充分法律依据的。如果一审败诉,我们会继续上诉维权。我们尊重法律,坚信法院会依法公正判决。”薛先生说,“有时候法律不会自动保护我们的权益,需要我们主动去使用。”
那么,实际生活中,智能燃气表的电池更换及费用是谁在承担?记者调查发现,不同城市的燃气公司的处理方式并不统一。
北京燃气官方客服表示,用户可自行更换电池,若有需求,公司也可安排工作人员携带电池上门免费更换。
上海燃气官方客服则称,用户不可自行操作,智能燃气表电池电力不足后,工作人员会上门免费更换。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目前虽无直接法条,但电池安装属于燃气表维护范畴。《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明确,居民用户燃气计量表及表前设施由燃气经营者负责维护、更新,智能燃气表电池属计量表运行必需配套部件,理应由港华燃气承担相关费用。而《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非因施工、检修等法定事由,不得擅自停气,且需提前通知用户。港华燃气电池没电即停气的做法,违反该规定。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这个问题是全国公用事业的共性痛点。根据法理,燃气表更换电池的费用应该纳入到维护费用中,而不是让用户承担。判决结果会进一步明确燃气公司作为设备产权人和受益方的维护责任,防止公用企业随意转嫁运营成本。”付建说。
虽然案件还未判决,不过,智能燃气表电池电量耗尽即停气的情况已开始改善。11月28日,海报新闻记者致电南京港华燃气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燃气表及表前管道归属燃气公司,目前燃气表电池仍由用户自行更换,对于部分用户反映的停气问题,公司已上线电池电量不足提醒功能。“需要用户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绑定户号,燃气表电量耗尽前24小时,公众号会发送通知提醒。用户也可以自行拨打燃气公司客服电话,查询电池余量。”工作人员介绍。
据了解,龙凤玫瑰园小区目前约有700户住户,眼下还有几十户业主拒绝更换智能燃气表。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海报新闻记者,今年国庆节前,物业拒绝了港华燃气方进小区劝说这部分用户换表的要求,“要等薛先生的官司结果出来后,再让业主决定到底换不换表。”
网友看法
1、网友老者明春:燃气表由机械表,转为智能表,真正受益的是燃气公司,节约了人工成本。电池更换的费用理应由燃气公司负责任。
2、网友天园192:俺是这样理解:只要用户不久费不管表有电没电只要是断气都属故障,作为资产的东家燃气公司都要无条件解决故障保通气,不论解决故障方法是换电池还是其他都是燃气公司负责与用户无关
3、网友松林里放松身心:智能燃气表方便了燃气公司,难为了老百姓,有时候莱刚下锅就突然间就没气了。尤其是老年人,困难更多更严重。
4、网友东方万金油:这不是电池的问题,只要没停气,燃气表不出气就是燃气表故障,是故障就应该燃气公司负责维修,至于故障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应该由燃气公司维修工程师来判断,用户不得自行判断和维修,至于是电池没电了也属于故障范畴,燃气公司若叫用户自行更换电池,若用户错误将燃气表的其它配件一并撤除或更换了劣质电池漏液损坏了燃气表而发生事故,谁来承担责任,燃气表不工作更换电池也属于维修燃气表,授权给用户维修,这明显违法,若用户在维修过程中出现事故,这个责任谁来承担?
5、网友运筹帷幄的原野ok:其实燃气公司应当每年12月份统一在燃气费上每户减免25元,作为电池费用,就一切完美了,用户自己更换也可以接受,反复讨说法是为了30,20的电池费用,燃气公司负责表里电池费用,用户免灶盘1号电池,这就可以了,。
6、网友用户2935267668694:株洲也是,自从换了燃气表,就开始不停的换电池了,特别是冬季,好不容易暖气热起来了,半夜给我停了,气死了
7、网友mgr行者:三年前就为这事“闹腾”了好几个月,也在网上和网友们辩论过,我的逻辑观点、法律依据,和这位先生完全一样,但是最后因为时间,精力,能力,压力,等各种因素,无奈的放弃了。 给这位先生点个赞,表示一下敬意[赞]
8、网友元气春风好人好梦:上海也是的,智能非常不方便!没有提前提醒电池电量不足!突然断气冬天洗澡可就惨了![捂脸]
9、网友多彩人生:试问燃气公司,用户欠没欠费?如果没欠费气表没电就停气,是否侵害了用户的合法权益?只要用户不欠费,燃气公司停气就属于侵权行为,燃气表没电停气是燃气表设计或者说是缺陷造成的,跟用户无关。我付钱,你保证安全、顺畅的供气,一切公平合理,把不合理的行为和责任强加到用户身上这是垄断企业在耍流氓。
10、网友画中游:燃气表属性归燃气公司所有,用户不能擅自移动,有封条封签。燃气公司为了抄表方便用电池供电进行遥控记录本是燃气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用户只负责用气,没有更换电池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出现问题应由燃气公司全责!
11、网友泉英687:说到底,这是一起由垄断地位而引发的一桩奇怪诉讼,法官都不敢直接判,必须要请示政府主管表态了。
12、网友杏林一枝花DMD:支持全国公益诉讼!燃气表电池费用由燃气公司承担!
13、网友热闹清泉Rx:全国人民都在天天关注此事!看看谁在为老百姓说话!看看谁才是真正为人民服务!
14、网友他山之石:支持起诉。既然智能表是垄断企业提供的,后续服务中产生的费用都应该由提供服务商家负责!
15、网友乐观的鲸鱼31H:都属于计量工具,都是卖东西,都归卖方所有,市场卖货的电子秤电池由顾客给换吗?
16、网友沉着柳叶n:按道理来说,的确得由燃气公司出费购买燃气表的电池!不容狡辩!计量是你提供设备计量,无论费用多少都是包含在计量设备内的一部分,因此这个费用就应该由燃气公司承担!
17、网友宋荣芬1:我9月搬进新建小区,10月刚通气,高兴劲还没过呢,11月27号正做午饭突然没气了,赶紧电话找物业,师傅来了说电池没电了,需换4节南孚电池,一个多月燃气公司的电池就没电了,不可思议[我想静静]
18、网友阿力巴巴:煤气智能表已在换表前告知电源提供者的责任,现在产生了纠纷,谁买谁装都要付出,若用户坚持电池由燃气公司承担,那么燃气公司就将人工和电池费用均滩在煤气总价中,合情合理!凡是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19、网友奇幻云朵YET:我提个方法:由燃气公司投资,由电池供电改为220 V转3 V直流供电,基本可以一劳永逸了。
20、网友在天上飘荡的云朵:燃气表由机械表,转为智能表,真正受益的是燃气公司,节约了人工成本。不但电池ying由燃气公司负责,因此节约的成本也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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