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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公司未落实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被罚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时间:2025-07-18 03:38 阅读

近日,四川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成都某科技公司开发的购票管理系统因未落实网络安全防护要求,致使系统内部分数据发生泄露,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经查,该公司作为涉案信息系统的开发主体及实际运营单位,负有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的法定职责,但未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未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未采取必要的技术防护措施,最终引发数据泄露。

四川公安网安部门已依法对涉事企业及直接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网警提示:《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素材:四川网警

网友看法

1、网友安宁小张:依法处罚彰显网络安全法威严,警示企业切实履行数据保护责任,筑牢数字安全防线。必须给公安点个赞!

2、网友洛龙首:坚决打击信息泄露违法犯罪,共同维护网络安全,为公安警察点赞[赞]

3、网友SXAK168168:情系千万家,网络安全要牢记,网络安全全靠我国的警察同志们维护,为中国人民警察点赞![赞][赞][赞][玫瑰][玫瑰][玫瑰]

4、网友小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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