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9月14日,有网友发文称,其母亲外出散步时踩到化学品氢氟酸,当场便无法行走。送医后被确诊为氢氟酸中毒,后来开始出现心脏衰竭、呼吸停跳,送入ICU后心肺功能衰竭,最终离世。
15日,杭州市余杭闲林街道办事处发布情况通报称,9月9日,涂某某(女,52 岁)在进入杭州闲林中路附近空地时,不慎接触废弃氢氟酸中毒,送医后经抢救无效于9月14日凌晨不幸身亡。公安机关在接警后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生态环境部门已按规范完成现场无害化处置;街道正在全力推进善后处置工作。
原本只是出门散个步,没想到再也没能回来。一条鲜活的生命,被一滩来历不明、随意丢弃的“化骨水”残忍吞噬,让人惋惜。
公开资料显示,氢氟酸是氟化氢气体的水溶液,无色透明,有刺激性气味,具有极强的腐蚀性,能够腐蚀金属、玻璃和含硅的物体,甚至可侵蚀人体骨骼,可以说是可怕的“化骨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明确将其列为危险化学品。依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氢氟酸属于“急性毒性”危害级别中的类别1,即毒性最高,皮肤接触会致命。
如此危险的化学品,为何出现在市民日常散步的地方?是谁如此随意地丢弃了它?它的来源是哪里?谁又该为这场悲剧负责?尽管当地通报称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生态环境部门已做无害化处置,但事件的深层症结显然还未清理干净。
以生命为代价的悲剧,暴露出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的严重漏洞,值得深刻反思。事实上,有媒体曾报道危险化学品“说卖就卖”的网购乱象。如今,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氢氟酸溶液”,仍可轻易找到多家商铺,价格低至8元,销量高达数千件。打着清洗剂的幌子公开销售,而审核机制形同虚设。普通人甚至未成年人都能轻易购买到危险化学品,这不仅让人担心购买者自身的安全取用问题,更让人忧虑用完后残余危险化学品的处理问题。购买者为了图方便,完全可能将它们随意丢弃,进而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眼下,《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涂某某的不幸离世,投下了一道沉痛而紧迫的阴影。我们呼吁该法明确危险化学品“从生到死”的全链条监管,尤其要强化废弃阶段的管理责任和追溯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丢弃危险化学品。电商平台必须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危险化学品线上交易管理制度,对商家资质、商品属性、购买者身份进行严格审核,从源头上堵住漏洞。
以生命为代价的悲剧,敲响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安全警钟。危险化学品管理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和懈怠。每一次悲剧的发生,我们都要习惯性地追问,该由谁负责?本案中,随意丢弃氢氟酸的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需要相关部门深入调查严惩不贷。
而更重要的,我们能否真正从悲剧中学习,把相关的制度漏洞彻底补上?某种意义上,危险化学品管理,不是技术问题,而是责任问题。期待《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能因本次悲剧事件得到进一步完善并且争取尽快出台,让危险化学品在各个环节都能得到妥善管理,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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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心宽体胖904:这种新闻,一旦被有害人之心的人看到,后果难以预料。平台不应该这样报道。
2、网友道基石:文中受害人“不慎接触废弃氢氟酸中毒”的表述,“不慎”应改为“不幸……”。不慎,是指受害人自己不小心导致中毒,请问她散步的地方是存放剧毒腐蚀剂之地吗?她要如何小心谨慎才能避开这无妄之灾呢?希望追查投毒人并绳之以法,还要给予受害人赔偿。
3、网友1-4-701loveyou:不追责,不落实,等同纸上谈兵,可惜,鲜活地生命就这样沒了。况且,还发生在杭州,
4、网友老周先生:这是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应由公安机关侦查,不是不慎如何,如何案件,这是刑案件。
5、网友小雨湿哒哒:氢氟酸网上有卖,这种化学品不应该严格管控售卖吗?
6、网友一心一意饺子sd:用这种危害化学品的公司必须会先报备的,只要公检法认真查绝对查得清楚来源[作揖][作揖][作揖]
7、网友博学的海浪fd:国家应该马上行动起来,暴力停止网上售卖氢氟酸等,危害人命的商品。
8、网友特辣指天椒:我们公司实验室以前也有一个工程师就手上被滴了一滴氢氟酸,当时就用自来水冲了十几分钟后送医院,医院直接说没有药品能治,只能是用自来水冲几个小时才有用,一年后工程师的手骨头还是烂了
9、网友自强不息露珠VM:可怜女士就这么死了,谁来赔偿?[祈祷][祈祷][祈祷][祈祷][祈祷][祈祷]
10、网友率真成都虎哥:网上应该禁止卖这种化学品,违规平台重罚,否则被恶人利用的话就麻烦了,政府部门应该鼓励举报并给予举报人奖励。
11、网友那年那月:如此剧毒物品是怎么流落到外边的,仅仅误踩就引发如此严重后果,那如果是被心怀叵测的人拿去,危害岂不更加严重?
12、网友高冷船帆UOY:、八十年代在医院化验室上班,有的试剂靠自已配制合成,所采购的试剂要到上海试剂商店买,一定要凭当地公安局证明才能买到,对化学制剂管控很严。现在不知怎么会出现这种状况?
13、网友保华:这是谁投的毒?敢把剧毒扔在小区?必须严查!
14、网友成熟艺术家LA:谁卖的,谁买的,谁放在这的,干什么用的,一定要严查,一查到底,以后类似这种危险品要严管。
15、网友岭口花轿:这个平台就是想推责任,而这个涂某人死亡要彻底查清,还死者一个明白。这个丢弃者必须要判刑事责任和民事诉讼死亡赔偿费和家属精神损失费。
16、网友风流的九少爷:这是刑事案件啊,谁扔的,这么剧毒的东西,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啊。
17、网友梦幻风声9P1:我去,初中化学老师讲过化骨水,氢氟酸太可怕了,还有王水,三大强酸1:3:1配比…。
18、网友正心行道:如此危险之物,怎么会出现在社会中?在小区中?这是犯罪!这是犯罪!怎么可以用不慎来讲!
19、网友美丽的田野张:相关管理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网友甜甜芊15592291:不是谁负责的事,是该事件已经构成犯罪,对危险物品的管控不到位,对乱弃危险物品已经构成过失杀人罪,因为明知丢弃的后果可能会发生不法侵害,或者应当预知丢弃行为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而没有预见到,视为疏忽大意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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