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泉新闻于2024年08月18日 19时04分36秒发现,律师解读女子抱娃跨进兵马俑坑道热点,8月17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在陕西游览秦始皇陵兵马俑时,看到一女子怀抱孩子突然跨过护栏,走在兵马俑坑的坑道边上。此事引发关注。
视频显示,兵马俑俑坑旁,挤满了参观的游客。一名女子抱着孩子,在护栏内侧行走。
据红星新闻17日报道,从西安市临潼区权威部门获悉,事发当天景区附近降雨,女子怀中的小孩被雨淋湿后发烧抽搐。一号坑游客特别多,她情急之下就进去了。
8月18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秦俑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解释,目前还在调查,此事以博物院的官方调查通报结果为准。记者追问是否系“女游客孩子发烧抽搐,不得已为之”,该工作人员证实确实是这个原因。
对于视频中的情况,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易旭表示,在一般情况下,公共规则是为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而设立的,每个人都应当遵守。然而,在某些紧急情况下,如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为了挽救生命或避免重大伤害,个人可能会采取一些看似违反规则的行为。这种情况下,是否构成违法或违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孩子发烧抽搐是否属于紧急情况?
易旭表示,孩子发烧抽搐显然是一种紧急情况,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救治。在这种情况下,母亲为了尽快将孩子带出人群密集区域以便得到更好的救治,选择跨过护栏可以理解的。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紧急情况下逾越公共规则的行为都不受处罚。
女子如因情况紧急需要采取特殊行为,是否需要获得景区工作人员许可?
易旭认为,在紧急情况下,个人往往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寻求景区工作人员的许可。但是,如果条件允许,最好能够事先告知或事后说明情况,以便景区方面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公共秩序和文物安全。同时,景区也应该加强应急管理和服务,为游客提供更加便捷和安全的救治通道。
女子的行为是否需要保证不损害文物?
易旭认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尊重和保护文物。即使在紧急情况下,也不能以损害文物为代价来解决问题。因此,在跨越护栏等行为时,应该尽量避免对文物造成损害。如果因为紧急情况而不得不采取可能损害文物的行为,也应该在事后积极与景区方面沟通协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如果对文物造成损害,是否属于紧急避险而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易旭表示,如果因为个人在紧急情况下逾越公共规则而造成了文物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是否属于紧急避险以及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来说,如果个人能够证明自己在紧急情况下采取了必要且合理的措施来避免更大的危害,且损害结果并非由个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那么可能会被视为紧急避险而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个人在行为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过错或不当行为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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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沙颍人:人的生命与生存权高于一切。这应该是立法的根本原则。 文物保护不应该高于人的生命与生存保护。 不讲人性的法律或律师,一文不值。
2、网友zxj4022:西安兵马俑是世界级文物,前几天刚刚去过兵马俑。十多岁女孩被挤倒了三次。幸好我在后面全力保护。不得不说全世界级的文物参观,这里应该是最乱的,最没秩序的。人挨人人挤人。西安市文物局应该反思:世界级文物就是这样的参观法。几乎所有的人都说去了以后再不想去了。 参观文物首先要考虑参观者的秩序有没有保证。每日核定的参观人数太多。西安市文物局应该思考改变一下这种乱的局面。减少每日的参观者数量。保证参观者进去以后按秩序进行参观。留出特别通道。以备突发情况有通畅的通道走出。文中的情况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果是我,我也会这样做。问题出在政府部门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太混乱。突发情况根本就挤不出去。搁谁谁不急呀。
3、网友完美柑桔m:主观不违法,可以不处罚
4、网友彼岸云雨:罚什么?若以保护文物为借口那在坑道上的两个保安也得罚,文物不会因为是保安就不损坏,是民众就会损坏!
5、网友朴实金桔o:为什么律师风险越来越大?
6、网友一梦千寻万古香:如果把保护文物放在救命前面,一定是错误的。
7、网友邯缺一角:文章写的……
8、网友疯了生活:建议孩子母亲告西安,一下子那么多人进入,不流量控制。
9、网友上进画板FJtXZH:先做好人才当能律师
10、网友朝气如阳:这个标题很有误导性,这就是今天的媒体,无大语。@潇湘晨报网
11、网友游吟癫佬:没有人性,不配说话
12、网友豁达的小崇文:这绿尸该刷绿漆了
13、网友Ymlsa:你不是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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