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羊城晚报
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一起“误录社保”影响公务员考试的案例。
河北省赤城县23岁的应届生李东(化名)刚毕业就陷入困境:一份莫名出现的“社保记录”挡住了他的就业路。他本来已经通过张家口市某区图书馆见习初审,却因社保系统显示一年多前赤城县某建筑公司曾为他缴纳过养老保险,不但失去见习资格,而且丧失了应届生身份,无法报考苦心筹备的公务员四级联考岗位。为撤销记录,他三次奔走涉事公司、五趟往返县人社局,又申请劳动仲裁,却都因“记录无法修改”“基层单位无撤销权限”被拒绝。公考报名日期渐近,半年奔波无果的李东陷入绝望。
好在案子到了赤城法院法官手里,看到李东标注的考试报名截止日期,当即对法官助理说:“这案子得抓紧,必须赶在报名前解决。”
法官带着法官助理前往涉事建筑公司展开调查。在堆积如山的旧工资台账中翻找近三个小时后,公司人事专员突然想起一个事儿:“有个李师傅去年年底在公司务工,说自己不会用手机转账,让我们把工资直接打到他儿子李东的账户上,方便儿子花钱。公司财务申报社保时也没核对劳动关系,就顺手填上了李东的信息。”
李东的父亲这才想起来,懊悔不已:“都怪我不懂这些规矩,想着给孩子打钱方便,没想到耽误了大事。”
法官结合多年办案经验提出新思路:“公考和见习审核的核心是劳动关系的真实性,既然记录无法撤销,就从‘证伪劳动关系’入手。”
最后法官建议,由涉事建筑公司出具书面说明,详细陈述工资代领的来龙去脉以及未与李东建立实际用工关系的事实;县人社局结合法院调查笔录与企业举证材料,出具补充证明,共同佐证社保记录系误录。
最终,李东成功参加公考并被顺利录用。今年6月,他度过试用期,成为某区财政局正式工作人员,完成了公务员登记。
来源 | 最高人民法院
网友看法
1、网友自由城南旧事78:账户可以用儿子的,可交社保不可能用儿子名字吧!再说社保先交,到手的是净收入,才能转入儿子的卡上,怎么也扯不到儿子交社保呀
2、网友清闲的风筝:百分百逃税,当年我们公司是一半发工资一半发现金
3、网友风雨同舟3344:偷税的,一张工资卡不能打5千以上,所以就把家里人的卡拿去了,我们这是常事,我就把我婆婆子的卡拿去过。她在国企上班,有工资也是打在那个卡上的,第二年税务局直接来了个补税
4、网友姜太公88:又是一个钻法律空子的,现在反悔了。公平就应该给这些人一个教训。
5、网友向往星辰大海:李师傅务工不会手机转账把工资打到他上学儿子账户上,工资高不了,不可能逃税吃空饷,别把别人想的那么坏。有错就改没毛病[赞]
6、网友吃货圆圆王:我去年就遭了,我妈刚去一个单位上班,单位让新办张某行的卡发工资,我妈没有该行的卡她又嫌麻烦,正好我有她就填了我的卡号上去,我也没想那么多,年底补税的时候我懵逼了,都算我收入了,要多交税[捂脸]
7、网友思维狂人:儿子23-1,当爹的大概率50+吧,这个年龄说不会手机转账,有点扯了[黑线]
8、网友白露樨:既要又要
9、网友鸭梨似菠萝:公务员又不强制要求应届身份
10、网友diplay:不是吃空饷就是逃税!
11、网友人间烟火集:账户可以用儿子的,可交社保不可能用儿子名字吧!再说社保先交,到手的是净收入,才能转入儿子的卡上,怎么也扯不到儿子交社保呀[微风]
12、网友自由的宇宙fd:这法官挺好的
13、网友赖床最幸福:这就是说父亲不交社保偷税漏税,儿子考上公了,是这意思不?
14、网友森林森老周:未知有啥法律规定该事件录错之后就不可以撤销什么的哟。所以个人认为凡是人录的“东西”经过查证核实后均应该是可以有办法撤销的吧……
15、网友东方之明珠:富二代会去考公务员?这也太不公平啦! 浙江、广东大部分富二代都会从商创业,很少有人去考公务员! [捂脸][捂脸][捂脸]
16、网友爱笑的金珍姑:大姑姐用我儿子的银行卡当工资卡,每月8千块,差点儿我儿子应届生身份丢失了
17、网友青蛙也不孤寡:我去,我还想等我孩子满十八岁,就用家里的公司给她交社保发工资呢[捂脸][捂脸]
18、网友大嘴巴子爷:工资有可能,社保怎么能也给他上
19、网友麒麟会:尽管建筑公司的行为是“顺手填错”、父亲李师傅是“好心办坏事”,但违规的核心是“未核实劳动关系就申报社保”——无论动机如何,只要违反了“社保登记需基于真实用工”的法律规定,就属于违法行为。
20、网友用户的8716:往届生不能考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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